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胡孟杰 /文 /图 胡孟杰 /审核 发布时间:2021-09-17浏览次数:72

校内各单位:

近期,福建省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等地相继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存在疫情外溢的风险,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等相关精神,现就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落实落细各项校园防控措施。要克服麻痹心态、松劲情绪,严防疫情输入校园,严防暴发校园聚集性疫情,坚决筑牢校园疫情安全防线,确保师生安全和正常教学、工作秩序。

二、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

坚持“非必要不举办”,所有大型会议、培训、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尽量减少线下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与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压缩规模、控制人数,根据需要举办适度规模的活动。

三、加强教育引导

各单位要教育引导本单位师生员工学习和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政治站位与大局意识,理解、支持和服从、配合地方和学校关于中秋、国庆放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自觉做到不参加、不组织群体性聚集、聚会等活动。不出境、不聚集、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要积极利用多种宣传渠道,提醒师生员工出行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出行时坚持做好防护,返回后做好健康监测,一旦出现不适及时就医。

四、严格外出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师生员工外出管理,严格执行坚持“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离开学校所在地(合肥、宣城)的需严格落实请假报批手续;副处级以上干部需向分管校领导请假并报学校备案,其他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批允许后,方可出行;提倡师生员工就地过节,尽量不离开学校所在地(合肥、宣城),原则上不离省,更不得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各学院和员工工作部门要切实做好员工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外出审批制度,员工经个人申请、家长知情、学院审批后方可外出,未经申请报批擅自外出者,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经请假审批允许离省的师生员工,返校前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校;同时,要加强教育引导,落实责任到人,提醒师生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五、严格应急值守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值守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确保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进一步加强学习应急情况处置程序,扎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六、加强关心关怀

各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留校师生关心关爱和重点人群心理疏导,丰富假期生活安排,保障科研、学习、生活等需求。

七、科学做好个人防护

师生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测体温、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护措施。

师生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在做好个人防护后,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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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