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1年国庆节放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原安排的教学活动取消,分别按照10月6日(星期三)、10月7日(星期四)的教学安排进行。
需要补课的教师,请与员工学籍管理中心联系。
二、交通班车安排
(一)2021年10月1日至10月7日:
1.屯溪路校区、六安路校区至翡翠湖校区
07:10 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六安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翡翠湖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08:20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12:10 翡翠湖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 一辆大客
13:00 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六安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翡翠湖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17:00 翡翠湖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 一辆大客
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2.六安路校区与屯溪路校区
07:50 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11:50返回 一辆大客
13:50 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17:20返回 一辆大客
(二)10月4日至10月7日增发:
22:00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三、几点要求
1.近日,莆田、哈尔滨相继爆发疫情,存在疫情外溢风险,全校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和不确定性,严格落实学校和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要求,确保学校各项防控工作落实落地。放假期间,师生员工坚持“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离开学校所在地(合肥、宣城)的需严格落实请假报批手续;副处级以上干部需向分管校领导请假并报学校备案,其他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批允许后,方可出行;提倡师生员工就地过节,尽量不离开学校所在地(合肥、宣城),原则上不离省,更不得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经请假审批允许离省的师生员工,返校前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校;要注意安全、减少外出,勤通风、常洗手,出校门佩戴口罩、做好防护,避免参加人员聚集活动。
2.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值守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确保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进一步加强学习应急情况处置程序,扎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学校实行24小时总值班,值班室设在行政三号楼二楼值班室,总值班电话0551-62903991。
请各单位于9月28日(星期二)前将国庆节值班安排上传到电子值班系统。
四、宣城校区放假安排由宣城校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